PG电子官方网站

您好,欢迎访问这里是您的PG电子官方网站官网!
10年专注环保设备研发制造 环保设备系统设计\制作\安装一条龙服务
全国咨询热线:123-77998800
当前位置: PG电子官方网站 > 新闻中心 > 公司新闻

【以案释法】东莞市某鞋业制品有限公司不正常使用废气处理设施被查处!PG电子官方网站官方网站

作者:小编 时间:2023-12-16 17:34:55 点击:

  原标题:【以案释法】东莞市某鞋业制品有限公司不正常使用废气处理设施被查处!

  东莞市XX鞋业制品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高埗镇XX工业区,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已通过环保审批和验收,已取得排污许可证,主要从事各类鞋材的半成品、模具等生产。

  2017年6月5日,市环保局对XX鞋业制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调查发现,该单位不正常使用活性炭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吸附装置内部未放置活性炭,有机废气经收集后直接排放。该公司涉嫌“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2017年6月8日,执法人员对其进行查封,2017年8月2日移送东莞市公安局高埗分局,公安机关于2017年9月20日回复市环保局,对该案直接负责人处以5日行政拘留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二)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

  (三)通过暗管edLuxiang.com、渗井、渗坑PG电子官方网站官方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XX鞋业制品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有机废气收集后直接排放的行为符合该条第三点的规定,因此对直接责任人依法移送公安对其进行行政拘留。该行政拘留案件,对类似的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的违法行为有一定的震慑作用,督促企业进一步规范生产行为,确保防治污染设施正常运行。edLuxiang.com